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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09-30 来源: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闽建电〔2019〕51号) 字号:
受今年第18号台风“米娜”影响,9月29日夜间至10月1日上午,我省沿海县、市有8级以上风力。为做好在建工地防台风工作,根据省防指“9.29”视频会议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,不得进行塔吊安拆作业;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,必须停止塔吊作业。
二、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实施,建机一体化企业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措施落实。
三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9年9月29日